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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到H.H.第三世多杰羌佛,在網上看到造謠的文章而不知真實情況的人會說「他是壞人」,因為中國廣東公安早就發佈過「義雲高詐騙案」的《通緝令》,還上報由國家報國際刑警,國際刑警根據中國的要求也發了通緝令,而「義雲高」就是H.H.第三世多杰羌佛被認證前的俗名。問題是,國際刑警的通緝令已發佈十四年多了,祂為什麼還自由出入國際間沒有被通緝呢?還不應該想一想,是真正犯罪了嗎?多數時間,第三世多杰羌佛就公開在美國,不僅從未躲藏過,還經常公開到各國講學和接待各界人士,甚至親自到美國國會接受「世界和平獎」頒獎,當天就有很多警察在場。國際刑警可以毫不費力將其緝拿歸案,但為什麼各成員國的警察都不行動呢?不久前,2018年美國在祂生日515日當天在首都華府國會升起美國國旗,升旗文直指 「向所有佛教的最高領袖第三世多杰羌佛致敬」,第三世多杰羌佛 再獲世界宗教領袖殊榮。這背後真相究竟是什麼?


 所謂「義雲高詐騙案」其實是當時正擔任四川省省委書記的周永康和廣東省政法委書記,公安廳廳長陳紹基(後任廣東省政協主席,因貪污腐化於二○一○年被判死緩)聯手陷害第三世多杰羌佛編造出的假案。


 事件要追溯到一九九九年,當時劉百行、黃曉穗都是第三世多杰羌佛的學生,因香港義雲高大師館發生詐騙,第三世多杰羌佛讓大家成立了檢舉小組,設檢舉箱。黃曉穗求第三世多杰羌佛撤銷檢舉,羌佛不同意。由於詐騙人是黃曉穗,因此她恨之入骨,在檢舉小組成立的第二天,便蒙蔽劉百行等人,誣蔑說羌佛是無惡不作的壞人,三天便關閉了香港大師館,造成了檢舉小組不撤自散。而黃曉穗的乾爹牛某出自四川,當時是中央某部副部長,其兒子牛X與黃曉穗合夥做生意,牛與當時的四川省委書記周永康和廣東貪官陳紹基是直接工作關係,牛某對羌佛懷恨在心,就通達周永康和陳紹基策劃製造了「義雲高詐騙案」。周永康和當時的成都市長李春城分別在迫害文上簽字,強令關閉了成都市計委批准的、由大邑縣政府修建的屬於官方的「義雲高大師館」,私吞了館內陳列的由第三世多杰羌佛提供的第三世多杰羌佛自己創作的一百多張書畫,而且政府沒有任何所需而故意推到了羌佛在中國唯一的房產--位於成都新華西路十九號的住房,不給一分錢賠償,至今那塊處於鬧市中心的地還荒在那裡,未作任何修建。二○○二年六月二十日,深圳公安在陳紹基的指使下,以莫須有的「合同詐騙」為由出具「刑事案件立案報告表」對「義雲高」立案:稱,二○○○年四月義雲高與劉娟簽了合同,將已售出的深圳市吉祥樓盤售賣給劉娟,騙得一.五億元人民幣。深圳公安對劉娟實施了刑訊逼供,並將港商劉百行被其師姐黃曉穗欺詐財產的事情栽贓給「義雲高」。因此整個案件在媒體報導中只有上述兩個「受害人」。儘管二○○二年11月,經香港廉政公署起訴,黃曉穗及其胞弟因將香港義雲高大師館(劉百行的房產)非法抵押給銀行騙貸款,被香港高等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刑十一年和七年半,陳紹基主持下的廣東省公安廳明知罪犯是黃曉穗,但不得不服從執行他的上司旨意,照常將其誣陷在羌佛身上,二○○二年底,廣東省公安廳仍發佈《通緝令》通緝「義雲高」,但其說法又與深圳公安局的立案報告書自相矛盾了,稱「從受害群眾手中騙取約六千萬元人民幣的巨額財物」,那到底是深圳公安局說的是真的,還是廣東公安廳說的是真的?這莫須有的「受害群眾」是誰?實無此人,不可笑嗎?


 周永康上調北京擔任政法委書記直至政治局常委後,繼續迫害第三世多杰羌佛。二○○四年底,國際刑警組織雖然根據中方申請發出《紅色通緝令》,但就在當時很快就發現案件疑點,因此立即重新立案,展開了為期三年多的詳細調查。國際刑警最後確定這是迫害誣陷羌佛的假案。同時中國有關部門也核查到義雲高無犯罪事實,遂於二○○八年六月十一日主動打報告請求國際刑警撤銷通緝,試想,如果有罪,中國會主動請求撤銷嗎?二○○八年十月在第七十二屆「國際刑警組織文件控制委員會」大會上,通過結論:無罪,國際刑警正式宣佈撤除「義雲高」《通緝令》及整個案件,並正式下文告知全世界各成員國不准留置「義雲高」,國際刑警還專門致函第三世多杰羌佛陳述了經過。


 事實真相是,至今為止H.H.第三世多杰羌佛從未有過任何違法犯罪言行,也沒有任何法院或司法機構對祂做出任何「有罪裁決」。祂於一九九九年八月一日合法應邀抵美講學並合法定居美國後從未回過中國,第三世多杰羌佛在中國沒有成立過任何一個公司,因為羌佛不做任何生意,不但沒有跟劉娟簽過合同、做過買賣,而且退到一萬步,就是想簽也無權簽,因為大吉祥樓盤的公司不是第三世多杰羌佛的,第三世多杰羌佛在該公司沒有任何職務,連員工也不是,而且第三世多杰羌佛沒有跟任何人簽過合同!公安是憑空誣陷羌佛,根本拿不出這份合同,公安只有誣蔑羌佛的假的「刑事案件立案報告表」,否則,就請公安拿出這份合同在網上,讓大家看看事實吧!劉娟早在二○○三年時就在美國寫過一份《陳述》,通過公證後寄給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證明她當時是受刑訊逼供後,「公安要我怎樣說我就怎樣說,按公安的意圖」做的假供,第三世多杰羌佛根本就沒有詐騙過她。另一個「受害人」劉百行也在二○一四年十二月九日的香港記者招待會上公開說,第三世多杰羌佛沒有騙錢,是黃曉穗欺詐他的財產,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劉百行又再次寫證明說:「我的師父第三世多杰羌佛從來沒有騙過我!騙了我六千多萬港幣的是不肖師姐黃曉穗,香港法院已經判了她九年徒刑,收到了應有的法律制裁。我一直認為我的師父第三世多杰羌佛是最偉大無私的。」


 令人不解的是,既然案件「受害人」和國際刑警組織都先後公開證明這是陷害第三世多杰羌佛的假案,中國又曾請求國際刑警撤銷了紅色通緝,為什麼廣東公安的《通緝令》還掛在網上,而不做了結,還人清白呢?這就是整個事件的核心所在了!


 據透露,當年以陳紹基為首的廣東和深圳不法公安人員借辦案之機私吞了許多財物。他們不僅掠奪了第三世多杰羌佛幾十年心血創作的七百多幅書畫,吳文投購買收藏的七十多幅古代名畫(若按現今羌佛的書畫拍賣價格,被私吞的書畫價值至少四百多億人民幣),還掠奪了劉娟和吳文投合開的珠寶公司中的幾十斤黃金和珠寶、名錶等財物,這樣的大老虎不吃人才怪呢!

華盛頓美通社早在2011年6月27日就報道了「世界和平獎評審委員會聲明」, 「聲明」中指出:「世界和平獎最高榮譽獎」得主第三世多杰羌佛,是全球佛教各大教派公認的歷史上佛教最高領袖!」
 

 鳳凰網、南方財富網等媒體同日也進行了轉載發佈。
  
  「聲明」還指出,「世界和平獎評審委員會聲明」中說:「第三世多杰羌佛曾在過去,曾承受長期的宗教和政治迫害,遭受極大的困苦。國際刑警組織甚至收到一個成員國的要求,發出通緝令逮捕他。幾年後該成員國又主動向‘國際刑警組織’要求撤除對第三世多杰羌佛的通緝令。‘國際刑警組織'經過長期的調查,得出正確結論,於2008年10月的第七十二屆‘國際刑警組織文件控制委員會’大會上,撤除了該通緝令及整個案件。‘國際刑警組織’並且發出正式通知文件,說明有關第三世多杰羌佛的逮捕令已正式撤除,並已通知所有‘國際刑警組織’成員國。」
  
 

 世界和平獎評審委員會的聲明早已發佈,但那些別有用心的妖人置若罔聞,視而不見,至今仍然搬出違背事實的「通緝令」,憑空誣衊誹謗第三世多杰羌佛,這是怎麼一回事呢?其實很簡單,是因為第三世多杰羌佛 真實的至高佛法和無私利眾的言行與妖魔的假佛法以及詐騙弟子錢財的妖孽行為是對立的,羌佛護生、利生、保護大眾的言行,直接揭穿了騙子邪惡之人的底,羌佛的言行阻攔了他們的財路,他們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自然就雷霆大怒,視羌佛為敵,這就猶如魔妖、邪教都視釋迦牟尼佛為敵是一回事。但相反,這也是一件好事,當大家看到誹謗羌佛的人出現時,那些人一定百分百的,不是妖孽邪師,就是騙子無疑!
  
 

 為了使不明真相的人免受蒙騙,不上妖人的當,現將鳳凰網、南方財富網原文網址以及原文予以轉載,供參閱:
  
  鳳凰網-「世界和平獎評審委員會」聲明
  
  https://finance.ifeng.com/usstock/realtime/20110627/4196871.shtml
  
  南方財富網 -「世界和平獎評審委員會」聲明
  
  http://www.southmoney.com/caijing/mtzx/caijing_186005.html
  

 

 

“世界和平獎評審委員會”聲明
20110627 11:33
來源:美通社
 

 

華盛頓2011627日電 /美通社亞洲/ -- “世界和平獎評審委員會”於2011614日在美國國會金廳舉行了隆重的頒獎儀式,向2010年「世界和平獎最高榮譽獎」得主:世界佛教領袖第三世多杰羌佛、前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本傑明、格爾曼的致敬。該慶典由“世界和平獎”創辦人韓敏洙先生主持。蒞臨的嘉賓有多位國會議員及來自世界各地的貴賓。其中包括美國「參議院撥款委員會」委員馬克.可克先生;前國會參議員史蒂夫、司明先生;“眾議院國際事務委員會”主席綺蓮那、樂斯、雷提甯女士;“眾議院監督及政府改革委員會”主席達雷爾、以薩先生;“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委員史蒂夫.查博先生;“眾議院國土安全事務委員會”委員希拉、傑克遜、李女士;“眾議院交通運輸及鐵路小組委員會”主席的歌蓮、布朗女士等。他們皆稱讚各獲獎人的卓越成就,為世界和平及教化作出努力,實至名歸。“世界和平獎”多年來持續地表揚為建立及維護和平作出努力的人士。
鑒於日前“世界和平獎評審委員會”收到不同機構和個人的言論,他們在不瞭解真實情況的前提下,發表了一些錯誤的意見,為此,本會特在此作一聲明。
本會創辦人韓敏洙先生,是一位韓國基督教領袖,一生以佈道和道德為立身之根本,為了世界的和平發展、人類的友善仁愛,不遺餘力,無論是在韓國,還是在世界各地,韓敏洙先生都備受尊重,是一位道德仁愛的宗教領袖。
“世界和平獎評審委員會”主席萊斯、沃爾夫先生,是一位資深的政治家,終生致力於世界的和平和穩定,尤其是對亞洲地區的和平發展,作出了極大的貢獻。1978年代表美國國會訪問中國,奠定中美建交的原則和基礎;並同時保證了臺灣海峽兩岸的和平和發展。他是美國的《臺灣關係法》的起草人。沃爾夫先生曾參與剷除金三角的毒品,幫助當地的人民提升生活水準。1979年,他曾在國會修正白宮發起的《對外援助法案》,導致以色列與阿拉伯國家恢復和平談判,為中東地區的穩定也作出了貢獻。
資深評審人蘇茜‧萊格特女士,長期從事政治事務,在美國國會工作,曾任前國會議長辦公室參謀長。她的丈夫,前國會眾議員羅伯特‧萊格特,是本會的創辦人之一,也曾出任眾議院“軍事服務委員會”、“財務委員會”,並且是“眾議院巴拿馬地區商船及漁業委員會”主席。為人大公無私,高風亮節,忠誠美國,一生支持維護美國人民幸福。
“世界和平獎最高榮譽獎”得主第三世多杰羌佛,是全球佛教各大教派公認的歷史上佛教最高領袖。超過60位著名法王、攝政王、大仁波且們,包括十七世噶瑪巴的上師都牧曲傑法王、嘉察攝政國師、夏瑪巴攝政王,楚西法王、達龍哲珠法王、秋吉崔欽法王等;以及佛教界佛法上更高地位的虹身法獨掌人多珠欽·土登成利華桑波法王、寧瑪派第三任總教主貝諾法王、西藏當今第一大聖德阿秋法王、覺囊派總法王吉美多吉法王等等,都先後認證、附議、祝賀第三世多杰羌佛在佛教的最崇高地位。第三世多杰羌佛是幾千年來獲得認證最多的頂首大活佛。
第三世多杰羌佛曾在過去,曾承受長期的宗教和政治迫害,遭受極大的困苦。國際刑警組織甚至收到一個成員國的要求,發出通緝令逮捕他。幾年後該成員國又主動向“國際刑警組織”要求撤除對第三世多杰羌佛的通緝令。“國際刑警組織”經過長期的調查,得出正確結論,於200810月的第七十二屆“國際刑警組織檔控制委員會”大會上,撤除了該通緝令及整個案件。“國際刑警組織”並且發出正式通知文件,說明有關第三世多杰羌佛的逮捕令已正式撤除,並已通知所有“國際刑警組織”成員國。
儘管第三世多杰羌佛早就拿到了“國際刑警組織”的通知書,但無論任何人怎麼誹謗他,他從來沒有拿出這些檔來證明他是清白的。本會評定委員會發現這事之後,曾問過他為什麼不把這對你非常好的鐵證檔拿出來駁斥社會上的謠言。他說,我要做的事是:眾生的一切造業罪過由我承擔,我種的一切善業功德全給你們。拿出來清白了我,誹謗我的人就不清白了,他們的罪業誰承擔?
第三世多杰羌佛獲得“世界和平獎最高榮譽獎,是實至名歸。他展示了無私的高尚氣節,是眾人的道德模範。他體驗了推動和平的精神,就是在面對逆境時,實踐和平需要無比決心、忍辱、善良、利人及堅持。
2010年“世界和平獎最高榮譽獎”的另一位得獎者本傑明.格爾曼先生,長期擔任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他一生致力於為維護人權而努力:救援饑餓的人,為打擊濫用和販運麻醉品鬥爭。他並在“交換囚犯計畫”上取得重大成就。曾成功從東德、莫三比克、古巴等地,拯救美國公民從獲自由。格爾曼先生在美國國會服務15任,共30年。在此以前,曾出任紐約州議會眾議員六年,及紐約司法部助理總檢察長。國會在任期間,他曾出任國會注聯合國大使級代表;後來出任“烏克蘭饑荒委員會”副主席,以及“戰俘委員會”副主席等。格爾曼先生一生獲獎無數,包括美國總統傑出成就證書,表揚他“持續的目標、倡議和領導才能,讓我們邁向一個沒有饑餓的世界。”到現時為止,格爾曼先生依然每年獲“美國安全委員會”頒發“和平力量”獎。
“世界和平獎評審委員會”的工作,一貫本著推進和平、平等、宗教間的合作為原則。評審委員會由創辦人韓敏洙先生領導,成員包括評審主席,前美國“眾議院亞洲事務委員會”主席萊斯特·沃爾夫先生;前美國國會議長辦公室參謀長蘇茜‧萊格特女士;前以色列注聯合國大使亞隡.柰先生;前印度大使布帕翠、奧紮先生;前“南澳洲議會”議長彼得.路易斯先生;前“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顧問江紹倫博士;俄羅斯退役將軍根納季、特莫先生。
促進和平是非常艱巨而且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在前線的人,往往成為眾矢之的,備受各種黑暗勢力的攻擊,破壞他們的努力。這正是“世界和平獎”成立的原因,維護遭受謾駡誣衊的和平戰士,肯定這些善良而無私的人和他們的宗旨,鼓勵他們持續為和平努力。
消息來源 世界和平獎評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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